文/Rae
本文為「視·角」專欄,談論「攝影與電影」的第一篇文章。
今天的文章將從攝影的視角,重看楊德昌電影《恐怖份子》。
清晨的台北街頭,一場槍戰爆發,攝影師進入現場,隨後舉起相機,對警察進行拍攝,觀眾期待著下一個畫面中,警察對拍攝行為做出反應,但導演並沒有給觀眾期待成真的機會,而是切入公寓內部,這是1986年楊德昌名作《恐怖份子》的開場。
在改為暗房的公寓內,當女主角淑安問攝影師小強現在是白天還是黑夜時,這為我們挑起了一次對現代時間認知的觀念挑戰,這似乎回應了攝影本質上對於時間與存在的挑戰。
後來,淑安被公寓內的一幅巨大肖像給震懾住,乃至眩暈,那是一面由數十張小淑安肖像照拼貼而成的肖像照,面對「你亂照相有樂趣嗎?」的質疑,攝影師小強說:「體檢的人說我眼睛最標準,當兵以後一定是個特等射手……所以我想我應該可以成為名攝影師吧?」
小強不僅把攝影和射擊聯繫起來,又想帶著淑安的照片去當兵,整個脈絡體現出攝影的「擊中理論」與「佔有圖像的象徵性」,在這兩點之間,懸置其中的,是本雅明的靈光理論的一瞥。
本雅明於《攝影小史》中提出靈光(Aura),以描述藝術不可替代的價值,以及早期攝影當中的肖像那種「不可複製性」,隨著技術的發展,時間與空間被打破,圖像可以大規模的跨時空複製,靈光難以重現。
本雅明筆下,將攝影分為「攝影照」與「快照」,前者是固定時間的切面,需要更長的曝光時間,記錄著個體在特定瞬間中的樣態,後者則是流動時間的切面,完成於任意瞬間中,凸顯的是時間流動的連續性。
電影《恐怖份子》當中,雖然攝影過程是「快照」式的,但是其把肖像掛滿整面牆的行為,無疑在靈光理論當中,是技術上快照,而魅影意義上是「靈光再現」的,因為這個大肖像照此時此地,具有「不可複製性」,淑安觀看、驚嚇於這幅巨大肖像照,觀看和驚嚇,以及肖像照,共同完成了「當下時空的不可複製」。
攝影在《恐怖份子》中,是證據,是工具,是可複製的,在另一情境下又是不可複製的。
於是,在這樣一部影片交疊了攝影的不同媒介功能與哲學。這部非常值得反復觀看的經典台灣電影,這也是對於這部影片的另一種觀看視角。
電影簡介
導演|楊德昌
編劇|小野 / 楊德昌
主演|繆騫人 / 李立群 / 金士傑 / 顧寶明 / 劉明 / 王安 / 馬邵君 / 呂德明 / 游安順 / 黃嘉晴 / 蕭智文 / 洪善群 / 施明揚 / 朱鳳崗 / 倪重華
製片國家/地區: 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