霈文的照片有許多夜晚的光,這些光並沒有照亮整個畫面,它們只是在畫面中的一部分閃亮的。在光照射的範圍之內事物失去了自身的顏色,而變成了光線的樣子,或藍或紅的在暗夜中顯現。
我們很容易想起攝影史上夜拍的攝影師,譬如布列塞的夜巴黎,或是中平卓馬的在provoke時期的作品。他們都是透過光影營造詩意的大師。但是夜晚的詩意確切來講究竟是什麼意思。
它其實指的是一種事物在夜晚變得不確定的樣貌,讓原本看起來確定的東西變得不確定,無生命的東西看起來好像有了生命。如果用中平卓馬的說法,這是一種對於世界的挑釁。
但是霈文的照片不完全是這樣,它的照片並沒有扭曲到成為一種意象,或是強烈到成為一種攻擊,而比較像是一種光影的練習,事物直觀地搜集。這種不刻意的姿態也同樣表現在她對作品的描述,她只是沿著一個路線,但是為什麼是這個路線,為什麼要拍攝這些,她並沒有一個答案。所以我們應該快速放棄從她個人的心態當中去探求作品理由這條路徑,而是回到起點,照片裡面有很多夜晚的光,這件事告訴了我們什麼。
我覺得關鍵在於這些光的作用。如前所述,夜晚的光線有時成為一種氣氛一種遮蔽現實的迷霧,但是有時也拍是用來整理現實的。因為黑暗所以雜亂消失,因為光線所以色彩統一。如果夠幸運的話,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張比較有秩序的照片。秩序在這裡並非整整齊齊,而是事物得到了組織。
然後我還是想回到霈文,當她說她不知道為什麼要說出自己的意圖,為什麼要交代作品跟自己的關係,她並非什麼都沒有說。她表露了一個意思:我們能不能讓作品就在那裡,讓他們自然地出現,然後不用任何的解釋。黑暗之光在這個意義上是產生這種「自動」的一個機制,當夜幕低垂,事物好像自體帶著光芒,攝影者自然會感受到臣服,我們不需要對這個自身的存在多說什麼。
我不知道這個和解能夠維持多久,但是當影像本身變得更具風格,或是自我語言開始蠢蠢欲動,霈文就會需要另外一個隱身在黑暗中的方法。不過在現階段,創作者和觀眾都覺得這樣的狀態不需要再多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