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篇)
既然攝影跟其他媒材在面對對象上有一樣的處境,為什麼攝影特別容易引起道德的焦慮。
・攝影帶有道德的動機。
第一個原因是攝影創作者一開始就帶有道德的信念,這個根源或許與報導攝影相關,或是著某種人文主義攝影的傳統,又或著是攝影師在實際走訪各地的時候。他更容易激發道德上的情懷。
總之因為攝影師想到了善良、公義與人道這些事情,於是引起了觀眾或是攝影師自己在作品完成之後去檢視這些作品是否達到這個標準。而通常結果是令人不滿意的,因為照片在激發、喚醒議題之外,並沒有立即改善現實的能力。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Dorothea Lange所拍攝的移民母親。當年這張照片一出來就立刻名滿天下(Lange跟那個母親都是),結果二十幾年後,Lange看到一個老婦睡在卡車上。這種沒有辦法立即改善的焦慮,特別容易發生在那些最有道德感的攝影師身上,於是他們修正一開始的企圖,聲明並不是在做一件跟道德相關的事情,譬如說我並不是真的要改善他們的生活。所以攝影師可以宣稱他們正在從事創作嗎?
事實上並沒有,許多攝影師更不願意把自己的作品看成創作,因為創作好像是利用別人成就自己。
那些評論弱勢題材的人,也喜歡拿這件事來討論,前陣子陳界仁作品的爭議就是一例。這完全說明了道德考慮自始至終都存在。
・攝影並不反映單純的事實。
如果攝影既不是追求實際上的改善,又不是創作,那攝影師只能宣稱這是一種紀錄,而這個單純的特質同時被我們視為一種道德的方法。
在此我們混淆了三件事:第一個是我們能不能有一種單純記錄真實的動機與誠意。第二個是根據這種記錄的動機應該要如何表現在作品上。第三個問題是觀看的人怎麼樣解讀作品。第一個問題答案顯然是肯定的,我覺得那是一種紀實攝影高貴的夢想,如果這個分類有一個意義的話。但是第二個問題就比較難回答,因為每個人認定的真實並不一樣,表現出來的形式也會不一樣。譬如同樣拍攝傷殘,有人的真實是人畸零的存在,有人的真實是殘障克服逆境的動人故事。所以很難說有一個單純發生的真實紀錄。第三,如果單純的紀錄其實也有各種不同的表現方式,那觀眾其實也無法單純地觀看一個事實。創作者要不放棄觀眾會怎麼解讀,要不就要考慮各種表現形式對於觀眾的影響,而這就會回到前面所述,一種二元的創作觀,一方面考慮藝術形式,一方面又考慮社會效益
・藝術與道德是兩件事。
蘇珊桑塔格對於Weegee的喜愛也許可以提供解答。確實攝影媒材的特性讓我們容易思考道德問題,也確實攝影並不直接的紀錄,也不因此帶來真相的力量這樣的道德影響,蘇珊桑塔格對此批評很多了。
但是創作如果能夠區分藝術中道德與現實中的道德兩件事,問題其實就很簡單。前者是處理道德,或是彰顯人的意志(Sontag的說法),而後者是對於行為作出判斷。當蘇珊桑塔格這樣區分,她其實就是說創作就是創作,道德就是道德。她之所以批評那些有道德疑慮的攝影作品,並非她認為這些作品不道德,而是這些作品混雜了創作跟道德。而Weegee的作品沒有這個問題,他打從一開始就沒有道德的考慮。
這對於蘇珊桑塔格而言是ok的。回到前述那些有道德爭論的作品,譬如拍麻瘋病院或是傷殘人士,蘇珊桑塔格建議可能是,創作者只會處理藝術中的道德,所以創作者應該反思的不是作品有沒有道德(回饋對象、改善生活這類),而是作品夠不夠藝術(有沒有「處理」道德而非反映道德。)
但這還是不能完全解釋蘇珊桑塔格對於Weegee的喜愛,這件事就跟道德問題比較不相干。而是蘇珊桑塔格跟許多現代主義影響的藝術家一樣,都對於一種直接的抽象很著迷。
這種東西看起來很像亂拍,譬如Walker Evans的木屋、Weegee的兇案現場,也不能說有多精緻的影像考慮。但是之所以他們愛,是因為這些事物好像從日常之中超越。而蘇珊桑塔格認為照片本來就很擅長做這件事,試問有什麼東西比起照片更接近日常,卻又更莫名其妙。
也因此如果一張照片做了很多蘇珊桑塔格所認為照片以外的事情,譬如畫面的經營、道德的發揚,她就會覺得多此一舉,明明照片本來就做得很好。
【結論】
結論就是攝影的道德疑慮是來自於創作者有道德的企圖與對於攝影揭露真相的過度樂觀想像,如果完全只在意藝術的道德(也就是處理道德作為藝術形式,也就不是判斷對錯,也就不是我一般講的道德),在攝影藝術中就不會有道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