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的關鍵不在於比例跟意圖而是一個很怪的理論:
我們假想了作品當中有一個比較核心的部分,跟比較不核心的部分,然後如果別人只是引用不核心的部分,不管用多少,都不算是抄襲。但如果用了核心的部分就算只用一點點,也是抄襲。譬如帥到分手歌中有很多詞,但是只有帥到分手這四個字被引用會引起爭論。
這樣的標準在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運作的。再以任航的照片為例。
第一,要找出這些西方攝影家作品當中核心的部分,不論是構圖方式、意象、色調。
第二,我們要找出任航照片中核心的部分。
第三,我們就可以討論這兩者的關係。
我先講結論,
因為我覺得任航作品作品在圖式之外的部分不明顯,所以那些圖式幾乎就是作品的核心,
所以如果這些圖式跟其他攝影師的圖式很像,那就有抄襲的嫌疑。
關於任航的討論可以看這邊
https://read01.com/zh-tw/jEgjQNE.html#.XMXfKJMzag4
但是答案沒有那麼簡單,任航的案例顯示「把別人作品中的核心作為自己作品的核心」這種判斷抄襲的方法,有幾個無法解決的問題。
第一,我們不太能確定作品的核心在那裡。
第二,是作品的單位到底怎麼屆定。
第三,我們如何衡量創作中的引用。
以前藝術被認為是製作出來的,但是1970之後藝術更多是引用、編輯與安排的結果。攝影在這裡又被拿出來作為例證,因為攝影本質上就是在引用真實。這導致要說照片抄襲的時候會有些微的尷尬,那好像在說我雖然是引用,但是我不准人家引用我。Sharrie Lavine的作品某種程度就凸顯了這件事。
因為越來越多作品沒有核心、難以確定單位,同時不是製作而是引用,所以原作的觀念搖搖欲墜。但是為什麼我們還是覺得有抄襲與不抄襲的情況?
那是因為我們對於創作有一種超越理論的感受,我們就是覺得有些作品是一個新的東西有些作品不是。而太快把抄襲這件事標準化,其實是把什麼是創作這件事標準化,因為什麼是創作,其實不就是在說什麼是一個新的東西嗎。
但是為了不要讓大家覺得講半天都沒建樹,我提供一個小弟我判斷抄襲與否的辦法。我們拿「K歌之王」為例,裡面用了好多前人的歌詞,大家卻都不覺得是抄襲。
對我而言,抄襲不是利用了別人的東西,也無關動機跟比例,而是沒有把別人的作品結合別的東西成為另一個東西,所以抄襲就是創作的反面,要知道什麼是抄襲,其實是在問什麼是創作。
創作如果是一個東西,抄襲就是兩個東西。